通知公告

关于2018年会费收取事项

发布时间:2018-03-13 浏览人数:

各会员单位:

 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[2007]36号关于行业协会会费收取的有关要求,现将2018年度各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收取标准:

  1、常务理事单位:6000元;

  2、理 事 单 位: 5000元;

  3、普通会员单位:4000元。

  二、交纳时限:

  6月底前汇款至指定账号。

  三、汇款账号:苏 州 市 民 防 协 会  

         32201988739050252031

         建行苏州市干将支行

  四、民防协会收款后将发票寄至汇款单位。

  民防协会办公室联系人、电话:陈金芳 65822138

                周 璐 65822139。

  五、凡是当年入会的会员单位应缴纳当年会费。

苏州市民防协会

2018年3月13日